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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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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教育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在京联合召开全国大学生征兵工作网络视频会议,标志2019年度全国大学生征兵工作全面展开。我国《宪法》中也明确规定“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一、征集对象及条件

(一)年龄条件

1.男性大学生:18—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原则,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男性大学生入伍),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

2.女性大学生:17—22周岁。

(二)政治条件

按照公安部、原总参谋部、原总政治部2014年新修订的《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报名应征应具备的基本政治条件: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

(三)身体条件

按照国防部征兵办公室修订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1.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2.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

3.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除潜艇人员、潜水员、空降兵外合格。

4.其他:外科、内科正常。

二、优惠政策

大学生参军入伍,按规定可以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此外,大学生参军还可享受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优待抚恤、士兵提干、报考军校、保送入学、考试升学及就业服务等优惠政策。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教育部关于大学生参军入伍的具体优惠政策:

1.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2.应征入伍大学生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退役复学后,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4.退役复学或入学的,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三、报名咨询方式

目前,金沙官网2019年大学生参军入伍工作全面启动,并拟于2019年5月8日星期三18:00,在西区一号楼0220报告厅举办2019年大学生参军入伍政策宣讲及动员大会,希望有此意向的同学到场聆听咨询。

联系人:邢老师

报名咨询电话:86390389

应征报名QQ咨询群:792645005

报名地点:主楼C区611-1(征兵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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